根据两人的离婚声明,他们表示未来将共同抚养孩子,陪伴孩子成长。这意味着他们并没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,而是选择了轮流抚养或者协商抚养的方式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,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失去一方的爱。当然,这也要求他们能够为了孩子的利益,保持和平友好的关系,尊重对方的教育方式和生活习惯,不要给孩子造成负面的影响。

如果他们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,那么法院会根据什么来判决呢?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的规定,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因此,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品行、抚养意愿、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,以及孩子自己的意见和感受,来决定谁更适合直接抚养孩子。
我们知道,“小海绵”已经5岁了,如果他有自己的意愿和偏好,法院也会尊重他的选择。但是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,“小海绵”似乎和父母双方都很亲近,没有表现出特别偏爱或者排斥某一方的情绪。因此,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,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“小海绵”随母亲杨颖生活,并保障黄晓明对孩子有探视、赡养和教育等权利。
“小海绵”的抚养权问题,并没有像外界所猜测的那样,成为黄晓明和杨颖离婚的焦点和争端。两人似乎都很成熟和理智地处理了这个问题,没有让孩子成为他们感情的牺牲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