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Jeans与经纪公司ADOR的专属合约纠纷案以败诉告终,组合成员需履行合约至2029年7月31日。
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41部(部长法官郑会一)于30日上午9时50分对ADOR起诉NewJeans五名成员要求确认专属合约效力的案件进行宣判。法院指出:"仅凭ADOR解雇前代表闵熙珍一事,难以认定其构成违反专属合约",并认定ADOR不存在违约行为。同时法院批评闵熙珍"发动了旨在促使NewJeans独立的舆论攻势,其目的并非保护组合"。

NewJeans与ADOR的合约期将持续至2029年7月31日。不过考虑到本次诉讼导致活动中断的时间,合约期限可能延长一年左右。
此前法院虽于去年8月和9月尝试过两次调解程序,但因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,故于今日作出正式判决。
此次纠纷始于NewJeans方自去年主张"ADOR违约导致合约已解除"并预告将开展独立活动。ADOR随即于去年12月向法院提起确认专属合约效力之诉,同时申请在正式判决前禁止成员开展个人活动的保全措施。

法院支持了ADOR的立场,NewJeans方虽提出异议申请和抗告但均被驳回。因此在正式判决前,成员们未经ADOR批准不得进行独立活动。
此外法院于今年5月采纳ADOR的间接强制申请,裁定NewJeans若进行独立活动,每名成员每次违约行为需支付10亿韩元违约金。